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科润世纪氢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高端含氟聚合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

日期:2025-09-24 08:00:58 |   作者: 最新动态

  你公司《关于申请年产1500吨高端含氟聚合物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》(福建科润〔2025〕2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,项目代码-04-01-908744。项目新增反应釜、烘箱、模温机、离心机、烧结炉、凝聚槽和挤出机等主要生产设备,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,建设全氟磺酸树脂(PFSA)、聚四氟乙烯树脂(PTFE)、全氟醚橡胶(FFKM)、全氟硫酰氟乙氧基丙基乙烯基醚、四氟磺内酯、四氟乙烯产品生产线条,全氟甲基乙烯基醚和全氟二甲基二氧杂辛酸产品共线条、溴代四氟丁烯和碘代四氟丁烯产品共线亿元,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000吨聚四氟乙烯树脂(PTFE)、450吨全氟磺酸树脂(PFSA)、50吨全氟醚橡胶(FFKM)等基本的产品,配套1500吨四氟乙烯、500吨四氟磺内酯、350吨全氟硫酰氟乙氧基丙基乙烯基醚、100吨全氟甲基乙烯基醚、90吨全氟二甲基二氧杂辛酸、2吨溴代四氟丁烯、2吨碘代四氟丁烯等产品生产能力,同时副产6000吨盐酸、1950吨氯化钙、850吨硝酸钾和硝酸钠、70吨氟化钙、22.5吨六氟丙烯等产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第十五条和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)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,经审查,具体意见如下:

  一、根据你企业来提供的节能报告,该项目为扩建项目,内容符合《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闽发改规〔2023〕9号)等有关要求。项目以二氟一氯甲烷(F22)为原料,采用蒸汽裂解工艺生产四氟乙烯;以四氟乙烯、全氟硫酰氟乙氧基丙基乙烯基醚和全氟二甲基二氧杂辛酸为原料,采用水相乳液聚合法工艺生产全氟磺酸树脂(PFSA);以四氟乙烯和全氟二甲基二氧杂辛酸为原料,采用分散聚合法工艺生产聚四氟乙烯树脂(PTFE);以四氟乙烯、全氟甲基乙烯基醚和全氟二甲基二氧杂辛酸为原料,采用水相乳液聚合法生产全氟醚橡胶(FFKM)。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,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反应釜、烘箱、模温机、离心机、烧结炉、凝聚槽和挤出机等,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。

  项目拟于2027年12月建成投产。项目达产后,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338.42tce(当量值)、19072.99tce(等价值),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661.16tce;其中,年消耗电力5198.53万kWh、天然气136.8万Nm³、过热蒸汽(1.6MPa,210℃)23811.33t。项目聚四氟乙烯树脂(PTFE)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.83tce/t,优于《聚四氟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HG/T5890-2021)中的先进值;全氟磺酸树脂(PFSA)、全氟醚橡胶(FFKM)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超过5.10tce/t、1.72tce/t。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南平市“十五五”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,对南平市完成“十五五”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影响。

  二、你公司要严格按照《节能报告》的建设方案进行实施工程,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。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、建设内容、建设规模等出现重大变动的,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。项目建成投入生产、使用前,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的基本工艺、用能设备、节能技术等落实情况做验收,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。递交验收报告前,项目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项目投产后,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,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。

  三、请南平市工信局、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项目设计、施工、完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。

 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,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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